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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2018-04-02  点击:[]

各总支,院属各单位、鹤壁工程技术学院党委:

    2018年清明将至,按照中央纪委“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的要求,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现就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

    学院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二、严格责任落实

    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严管严督,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同时自身要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有效途径,对清明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意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院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三、严肃责任追究

    学院纪委和各总支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执纪,对各类“节日腐败”行为扭住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监督举报电话:0392-3329672

                  13938001999

    监督举报信箱:hbzyjw999@126.com

 

 

                     中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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